“国有资金招标限制有什么?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任何市场都离不开买卖交易,今天我们要谈的招标是一种很大的市场交易行为。 你知道国有资金的投标限制是什么吗? 进行公开招标时,邀请投标时,今天一起了解一下吧。
国有资金投标
在中国,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一、公共事业、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其他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采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部分或全部
三、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贷款,资助资金项目。
国务院快速发展规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告国务院批准上述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必须符合国务院或者法律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范围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法分割需要招标的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招标活动必须基于公平、公开、公正、诚信进行。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项目依法招标,并且是公开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国家要点项目和地方要点项目。
二、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
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多、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选择少量潜在投标人的。
二、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工程合同金额的比例较大。
国有资金的投标限制
招标不能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必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利技术。
二、购买者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三、招标中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必须向原中标人购买项目、货物或服务。 否则,会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有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厅和相应的资金。
二、具有相应的招标文件和组织评审专业实力。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技术经济专家库,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的候选人。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确。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其他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国务院规定其主管部门的资格。
除此之外,国有资金招标限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进行招标,并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另外,要注意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其他好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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