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算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规定”
一、婚前买了房子后,要偿还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将于年12月31日结束。 届时,本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也将无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这所房子是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配偶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抵押,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其房屋仍为个人财产,抵押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配偶一方婚后参与偿还贷款,房屋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变。 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剩余未清偿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偿还的贷款中,一方偿还的部分必须归还。
婚前是否购买房屋偿还共同财产,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 .如果你的名字被添加到不动产许可证上,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 .房屋出售或拆除后,有两处新的不动产。
(一)销售时不动产许可证上只有一个体的名字的,通常从销售中得到的价格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购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是有这个注册名字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另一方在购买时也出资,出售该不动产的收益将由双方根据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 因为房费都付了,所以不存在还款的问题。
(2)如果在产权证上签上对方的名字,那是共同财产,通过出售或拆解购买的第二套房子也是共同财产。
二、婚前不动产规定
第七条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的,婚后只能作为送给子女一方的礼物,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可以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第十条配偶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银行、贷款、婚后以配偶共同财产偿还贷款。 不动产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根据前款的规定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不动产属于财产登记者,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登记者的个人债务。 离婚时,双方婚后支付的基金及相应的财产增值,财产登记者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致补偿对方。
以上是婚前买房后的还款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不动产规定的所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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